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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招标-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骨科耗材、口腔科义齿加工及其专科耗材采购项目招标 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云南    202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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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招标-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骨科耗材、口腔科义齿加工及其专科耗材采购项目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YNJX202600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骨科耗材、口腔科义齿加工及其专科耗材采购项目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预算金额:185.00 万元,招标人为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185.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骨科耗材;(002)口腔科义齿加工;(003)口腔科专科耗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骨科耗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以下规定条件:
1.1投标人须按照下列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其他法定凭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企 业自身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或损益表,下同)】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 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 行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注:投标人 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 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
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 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新成立企业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 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 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新成立企业 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 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 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 结果作为证据留存)。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 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 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项目,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并承诺供货时提供所投产品制 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复印件加 盖公章)。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医疗器 械(复印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 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
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2)对于集中带量采购产品投标人须具备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 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内骨科相关耗材供货、配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
注: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证明的真实性负责, 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招 标人除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外,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 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口腔科义齿加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以下规定条件:
1.1投标人须按照下列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其他法定凭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企 业自身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或损益表,下同)】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 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 行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注:投标人 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 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 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 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新成立企业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 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 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新成立企业 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
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 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 结果作为证据留存)。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 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 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项目,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并承诺供货时提供所投产品 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生产范围包含“定制式义齿”或“口腔修复 体”)、所投义齿产品(如:定制式固定义齿、活动义齿等)的医疗器械注册 证及附件清单(产品技术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 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医疗器械(复印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 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 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 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ISO
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用于法规的要求》认证证书(复印件)。
注: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证明的真实性负责, 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招 标人除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外,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 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口腔科专科耗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以下规定条件;
1.1投标人须按照下列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其他法定凭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企 业自身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或损益表,下同)】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 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 行2025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注:投标人 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 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 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 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新成立企业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 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 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新成立企业 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 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 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 结果作为证据留存)。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 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 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项目,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并承诺供货时提供所投产品制 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复印件加 盖公章)。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医疗器 械(复印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 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 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2)对于集中带量采购产品投标人须具备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 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内医用耗材供货、配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注: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证明的真实性负责, 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招 标人除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外,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 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12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16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6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 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方式:将营 业执照复印件、本项目的资格要求中提及的全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
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并联系代理机构确认获取报名表,回传报名表,代理机构确认通过3、方式:线上获取。4、售价:招标文件每套 售价800元/标段,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2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昆明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2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zb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