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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能集团海西州格尔木10万千瓦风电项目 EPC总承包(含送出)工程标段一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青海    2026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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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能集团海西州格尔木10万千瓦风电项目 EPC总承包(含送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能集团海西州格尔木10万千瓦风电项目 EPC总承包(含送出)工程已由海西州能源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西能源〔2025】1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西青启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海西青启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格尔木市察尔汗行委

        (2)规模:项目建设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建设容量10万千万风电场及其配套设施。新建1座110KV升压站,拟以1回110KV送出线路就近接入风电场西北侧约38km的330KV瀚海变电站。本次招标为青能集团海西州格尔木1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力发电场区、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接入系统设计及其审查意见为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60447001001

标段名称:青能集团海西州格尔木10万千瓦风电项目 EPC总承包(含送出)工程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33427.61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服务期:306.0天

招标范围:项目建设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可研报告及相关资料和文件、技术规格书等,完成本项目的前期手续的办理、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构筑物安装、施工管理、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等。除已明确发包人负责外的所有与工程有关的项目建设用地征占、临时用地租赁、前期手续、工程建设手续、其他咨询服务(不含全过程造价咨询)、质量监检等所产生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仅为承包人手续办理工作提供协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电力·电力乙级](含)以上并且[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甲级]并且[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1.投标人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要求并提供各方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事业单位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日期起算),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 2.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发输变电)工程师职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项50MW及以上规模的风力发电工程施工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或具备1项110kV及以上升压站工程施工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同时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至少具有1项50MW及以上规模的风力发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EPC(含PC)总承包业绩,或具备1项110kV及以上升压站工程施工总承包或EPC(含PC)总承包业绩。 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并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不少于近6个月(缴纳时间至少到2025年12月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以设计和施工双资质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业务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3.2款要求(其中,承担施工任务的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B类));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本项目合同,就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项目经理; (4)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如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由同一专业分工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以联合体投标的,除招标文件特别说明的外,其他需要投标人签字盖章的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3.4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60447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2026年01月11日 0:00 时至 2026年01月15日 24:00 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2月11日 9:00

(说明:第十四条(投标文件编制时间)招标人应当依法合理确定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深度)批复或者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发包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最短不得少于30日;其余工程总承包项目,最短不得少于45日。)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一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赵女士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6271039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西青启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宝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祁连路327号1号楼6楼

邮    编:

邮    编:810003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人:高晓艳

电    话:0971-6271039

电    话:15109778689

2026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