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信息=天津市拘留所被监管人员代购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拘留所被监管人员代购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拘留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拘留所被监管人员代购配送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拘留所被监管人员代购配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拘留所被监管人员代购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
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3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0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7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1日09时30分
七、其他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