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招标-邢台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充电站设备设施维保、专项检查服务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HC2025-1217
项目名称:邢台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充电站设备设施维保、专项检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5万元,其中一标段 13万元;二标段 12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采购需求: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南小郭(部分)、五公司、三公司、高铁、襄都南路、佳洲美地、中央生态公园和信德路充电站设施
设备进行维保服务,二标段为12座充电站开展预防性实验专项检查,
服务期限: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二标段:约定时间内完成此项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投标人在以上网站中出现不良记录的拒绝参与投标;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2月30日—2026年01月0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邢台市
方式:现售,电子版文件
售价:3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邢台市现场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zb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