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招标~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光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活性污泥运输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SWGC-GZ-2025-048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日照市莒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莒县光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活性污泥运输服务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 自筹,招标人为莒县光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莒县光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城北厂扩建项目 日照市莒县经济开发区山东路以东、东营路以南
2.2项目规模:莒县光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活性污泥运输量2年预估量136000吨,实际运 输数量根据招标人需求确定。招标人不对实际使用量做任何承诺。本次招标预估量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2:服务要求及范围。
2.3服务期限:合同签署生效后为准2年或活性污泥转运量达到136000吨,上述条件满足 任意其一,服务期终止。本次招标有效期为2年,每年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在合 同期满后买卖双方均有权选择按原中标价续签或重新招标。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采购活性污泥运输服务,主要为莒县光水 水务有限公司(城南厂)活性污泥运输至莒县光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城北厂扩建项目)并投 加至指定工艺单元。
运输路线为:
莒县光水水务有限公司(城南厂)出门右转→山东路→东营路→莒县光水污水处理有限公 司(城北厂扩建项目)共8.5公里。如遇城市规划需要或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求等变化导致路线变更的,双方协商重新确认运输路线,并根据新路线及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的服务供应能力;
(3)其他要求:具有道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同类或类似 服务已完成或正在履约满半年的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 (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 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及发票。
3.4 信誉要求:
(1)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 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www.gsxt.gov.cn/ index.html) 列为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 zxgk.court.gov.cn/)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 未被国家税务总局( http:// www.chinatax.gov.cn/ 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 index.ht 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 书面文件为准。
(7)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
(8)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30日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平台注册,报名参与本次招标。
4.2本招标项目收取平台服务费,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14日9时30分(北 京时间)。
5.2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
5.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6年1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通过平台线上开标(若有变化另 行通知)。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zbtbgs99@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