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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德保华银至兴仁登高4万吨袋装氧化铝运输项目竞争谈判采购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广西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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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德保华银至兴仁登高4万吨袋装氧化铝运输项目竞争谈判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德保华银至兴仁至高高4万吨袋装氯化铝运输项目
2.项目编号:GXHY-CG-25-12-016
3.采购人: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
4.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5.项目预算:560万元
6.采购需求:德保华银至兴仁至高高4万吨袋装自治区百色市德保县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仓库运输方式为公运或公铁联运。
7.合同履行期限:暂估150个日历天,预计自2026-1-1至2026-5-31
8.项目类别:服务
9.成交服务商数量及成交份额(如有):一家,成交份额:1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有的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8万吨或者累计服务金额超过800万元以上。所有业绩需同时提供以下两种材料:①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②银行收款记录或发票扫描件。业绩按银行收款记录或发票显示的承运数量或结算金额累计(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响应人在报价前,需交纳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②如以银行保函方式交纳响应保证金,需在响应文件中同步提供银行保函扫描件,不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报价按作废处理。
5.响应人无效报价认定:
(1) 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的;
(2)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三、关于智慧物流系统的使用
采购人将通过广投产业链服务集团智慧物流系统(以下简称物流系统)开展合同执行相关事宜,并将成交人使用系统的情况纳入其对物流服务商评价及考核管理范围。成交人确认知晓并同意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执行,原则上须以物流系统中的“客户协同”端查询接收运单(以下简称《发货计划》或承运任务)为唯一执行依据,如出现接收物流系统之中外下达的承运任务,物流服务商擅自安排车辆装运的情况,则视为物流服务商违约。成交人必须根据对应运单完成车辆指派、装车登记、卸车登记等操作,且所指派的车辆在承运过程中必须实时显示定位,确保采购人能够实时查看物流路线和车辆行驶轨迹,不得通过补录方式上传车辆信息。车辆实际装货后1个小时内和实际卸货后1个小时内,承运司机(或成交人指定人员)须在智慧物流系统中准确录入装、卸货物数据并上传相应的货物交接单据(包括但不限于发货单、卸货单、过磅单、质保书等),作为物流运费结算的依据。如因成交人自身原因(包括不配合使用物流系统、未按时传递信息、所传递的信息不完整或出错等)而产生不利后果的,将影响费用结算,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四、采购文件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2月22日17时50分至2025年12月24日10时00分
3.采购文件费:每标段1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10时00分,递交(开启)地点为电子采购平台。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gstb123@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