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曲靖市金麟湾二期新天地商业区28幢商铺租赁项目招租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青海 2025年12月22日
曲靖市麒麟区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曲靖市金麟湾二期新天地商业区28幢商铺租赁项目招租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曲靖市
一、招标条件
本曲靖市麒麟区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曲靖市金麟湾二期新天地商业区28幢商铺租 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曲靖市麒 麟区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租人为:曲靖市麒麟区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对曲靖市金麟 湾二期新天地商业区28幢商铺面向社会公平、公正、公开邀请有兴趣的承租人参加本次公 开租赁竞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曲靖市麒麟区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曲靖市金麟湾二期新天地商业区28幢商 铺租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曲靖市麒麟区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曲靖市金麟湾二期新天地商业区28幢商铺 租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其它组织,接 受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竞租,并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及资金筹措能力。
2.承租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 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由承租人自 行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承租人承诺成交后不从事招租人不允许从事的行业,详见本公告3.1出租用途第(2)条 规定。
4.(1)原租户未交清房租、水、电、物业服务费或经营范围有违招租人规定的不得报名参 与竞租,若原租户委托他人报名的,一经发现取消竞租资格。
(2)若原租户未参与竞租或者竞租失败的应在原合同到期后15日内无条件完成搬迁、腾空 房屋工作,将房屋完好无损地退还招租人,该租赁地新租户应在原合同到期后15日内,将 第一年租金一次性交清,并签订租赁合同,未在原合同到期后15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一次性 交清的成交人视为放弃该租赁地的承租权,且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3)若成交人成交租赁地为空置或者是成交人为原租户的,需在公示期结束5日内将第一 年租金一次性交清,并签订租赁合同,未在公示期结束5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一次性交清的成 交人视为放弃该租赁地的承租权,且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5.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项目概况与范围
1.1.本次公开竞价招租的商铺位置、面积等具体如下:
金麟湾
序号 房屋坐落 所在层数/总层数建筑面积(m²)租金单价(元/m²)年租金(元) 竞价保证金(元)备注
1 曲靖市金麟湾二期新天地商业区28幢 1-3 383.31 20.00 91994.00 2000.00
注:(1)具体范围以现有房屋现状及用地红线为准。在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政策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管理使用权。其他要求及规定详见报名后的竞价文件;(2)每个标段铺 面符合竞价条件的竞价人不得少于1名(含)。
1.2.承租期限:三年或约定期限(一般为不低于三年且不超过五年)(如遇上级部门或招租 人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双方协商后续事宜);在租赁经营期间如出现违规行为的 可视情况终止合同。
1.3.承租底价:详见招租文件,第二年的租赁价格的递增比率按第一年租赁价格递增5%, 第三年租赁价格和第二年一致在合同中约定(五年期合同);或后续每年租赁价格在前一年 租赁价格递增3%(三至四年期合同)。
2.承租竞价人资格要求
2.1.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其它组织,接受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竞租,并具 备完成本项目能力及资金筹措能力。
2.2.承租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由承租人 自行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 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3.承租人承诺成交后不从事招租人不允许从事的行业,详见本公告3.1出租用途第 (2) 条规定
2.4.(1)原租户未交清房租、水、电、物业服务费或经营范围有违招租人规定的不得报名 参与竞租,若原租户委托他人报名的,一经发现取消竞租资格。
(2)若原租户未参与竞租或者竞租失败的应在原合同到期后15日内无条件完成搬迁、腾空 房屋工作,将房屋完好无损地退还招租人,该租赁地新租户应在原合同到期后15日内,将 第一年租金一次性交清,并签订租赁合同,未在原合同到期后15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一次性 交清的成交人视为放弃该租赁地的承租权,且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3)若成交人成交租赁地为空置或者是成交人为原租户的,需在公示期结束5日内将第一 年租金一次性交清,并签订租赁合同,未在公示期结束5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一次性交清的成 交人视为放弃该租赁地的承租权,且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2.5.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3.出租用途及招租要求
3.1.出租用途
(1)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第三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损害公 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活动,不得破坏外部整体面貌和内部结构;
(2)该房屋所从事的经营生产活动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环境、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
(3)如需进行室内装备或改造、增设其它固定设施、设备,需向房屋租赁方进行书面报批, 经租赁方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此条款为强制规定,如不遵守后果自负)
(4)乙方为了生产、经营或其他需要进行添建、加装、拆卸、改修、重装等改变资产原样 的各种活动,须以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签订协议后,方可进行,合同终止(无论何种原因 导致的终止)后,房内固定设备、装修设施(对设备进行加装、改装、重装等行为产生的增 值部分)均属甲方所有,甲方不予补偿。(此条款为强制规定,如不遵守后果自负)
3.2.招租要求:依法经营、证件齐全、按章交税,使用用途符合曲靖市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 检查和监督。
4.竞租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4.1.招租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1)竞价人为单位或企业报名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时提供)一套 (2) 竞价人为个体户或个人报名时,竞价必须本人前来报名并请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3)竞价人为原租户报名的需经招租人核实是否已结清前三年或约定期限房租、水、电、 物业服务费,未结清的需在公告期间向招租人结清后方可报名
。于北京时间2025年12月22 日起至2025年12月26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 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或通过邮箱 报名获取招租文件。
4.2.招租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
4.3.不提供招租文件邮寄服务。
5.承租竞价时间、地点:
5.1.承租竞价时间:2025年 12月29日下午16时00分。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gstb123@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