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主副食品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云南 2025年12月22日
某单位主副食品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某单位主副食品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a09ca73e-825c-4932-bcc7-6ef27898f935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a09ca73e-825c-4932-bcc7-6ef27898f935 |
| 建设规模: | 某单位主副食品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a09ca73e-825c-4932-bcc7-6ef27898f935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综合交易 | 工程类型: | 货物采购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12-22 11: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8775027080 |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玉溪市华宁县某单位 | 经办人: | 张师 |
| 办公电话: | 15580278431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业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范红阳 |
| 办公电话: | 18287710114 | 移动电话: | 18287710114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ZH530400202500134001001 |
| 标段名称: | 某单位主副食品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2-26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1-12 09:00 |
| 开标地点: | 华宁县1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采购食堂主副食品食材及配送,食品食材包括:面类、肉类、干货、牛奶、豆类淀粉制品、调料、果蔬类、鲜(冻)水产品类、蛋类、豆制品、腌菜类、饮料类、水果。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参加投标情形);
1.2投标人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投标人执行的财政部门印发的会计制度或准则有其他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新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1.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1.7投标人近三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投标人针对以上内容提供书面承诺。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投标人,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9投标单位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承诺书)。
1.10投标人在参加军队组织的招投标活动中,需在军队采购网(plap.mil.cn)投标人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注册备案。请各投标人及时进行注册登记(查询结果以采购机构核查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按政策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财库[2014]68号)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相关要求的,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规定的划分标准,如投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则对其在本项目中提供的服务以及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服务竞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作为评标价。其他形式下,投标人的招标报价即为评标价。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填写“小微型企业声明函”,否则不考虑价格和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禽肉类能出具地方卫生部门提供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
| 其他: | 无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1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1-12 09:00 |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