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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春县中医院非集采中药饮片采购供应商遴选项目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福建    2025年12月21日
打印公告




福建省永春县中医院非集采中药饮片采购供应商遴选项目
(招标编号:YCXS[2025]045)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
一、招标条件
本非集采中药饮片采购供应商遴选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920273元,招标人为永春县中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非集采中药饮片采购供应商遴选项目,具体详见遴选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非集采中药饮片采购供应商遴选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非集采中药饮片采购供应商遴选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证明材料:
(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3)无法按照以上(1)、(2)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自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应纳税款的证明(银行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自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社保或税务或银行等部门出具(或系统上打印)的缴纳证明】:
备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4、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遴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遴选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若发现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7、特定资格条款:
(1)供应商仅属于药品经营企业的,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2)供应商既属于药品生产企业又是药品经营企业的,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9日08时00分到2025年12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遴选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00时(北京时间)。
3、遴选文件售价:纸质遴选文件或电子遴选文件的售价均为300元人民币/份(含样品统一包装材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9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泉州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9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泉州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 -5531  
邮 箱:zczbgs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