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龙江银行评估公司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黑龙江 2025年12月20日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龙江银行评估公司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本龙江银行评估公司入围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5134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龙江银行评估公司入围项目。
2.2招标范围:为满足招标人实际业务需求,规范资产评估机构合作管理,建立有序的运行机制和工作程序,提高评估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业务发展并有效防范授信风险,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为总行及13家地市分行采购49家评估单位,包括10家资产评估公司及39家房地产评估机构,负责受理招标人指定的资产评估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机器设备、采矿权、金融资产等)。
2.3服务期:常规评估项目(评估对象单一、数量少、资料齐全、非特殊资产)的服务周期不超过2个工作日;复杂评估项目(评估对象数量多、涉及范围广或资料需补充、特殊资产)的服务周期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具体可根据采购方需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合同服务期限2年,合同采用1+1模式签订。合作期间,采购方将根据服务商的服务质量、履约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可提前终止合作。
2.4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分项报价限价,投标人竞报统一下浮比例。分项报价限价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5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4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哈尔滨分行房地产评估;
第二标段:齐齐哈尔分行房地产评估;
第三标段:牡丹江分行房地产评估;
第四标段:佳木斯分行房地产评估;
第五标段:大庆分行房地产评估;
第六标段:鸡西分行房地产评估;
第七标段:双鸭山分行房地产评估;
第八标段:伊春分行房地产评估;
第九标段:七台河分行房地产评估;
第十标段:鹤岗分行房地产评估;
第十一标段:绥化分行房地产评估;
第十二标段:黑河分行房地产评估;
第十三标段:大兴安岭分行房地产评估;
第十四标段:全行资产评估;
第一至第十三标段,每标段入围三家;第十四标段入围十家。以上各标段,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第一至第十三标段:
(1)投标人须为通过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的评估机构(提供加盖公章的备案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厅备案函(加盖公章复印件),如投标人未提供此项内容,后续有单独土地评估项目,招标人将不予委托。
第十四标段:
(1)投标人须为通过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提供加盖公章的备案公告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可证明具备评估资格的证书或备案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此项内容,后续有相关特殊资产评估项目,招标人将不予委托。
3.3业绩要求:
第一至第十三标段: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每年至少具有5个房地产评估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的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
第十四标段: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每年至少具有3个资产评估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的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
3.4人员要求:
第一至第十三标段:具有注册房地产评估师证书的不少于3人。
第十四标段:具有注册评估类证书(如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动产代理专业人员、矿业权评估师等)的不少于3人。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需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情况,提供书面承诺或网站查询截图(若投标人属于其他组织需查询主要负责人)。
(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投标人需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情况,提供书面承诺或网站查询截图(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若投标人属于其他组织需查询主要负责人)。
3.6其他要求(提供书面承诺):
(1)投标人组织机构健全,有较为完善且执行有效的评估业务质量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评估师队伍比较稳定,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能够满足服务时效及服务质量;
(2)在资产评估行业具有较好声誉,历史诚信记录良好,近三年经营业务无违法及不良执业记录;
(3)无行业协会、媒体等披露负面信息、无因执业能力和行为被其他金融同业提出质疑等情况,当前无未结案的法律诉讼;
(4)评估机构与我行、被评估资产所有人及借款人不存在经济利益冲突或利益关联;
(5)以往与我行合作过程中未出现损害龙江银行合法权益事项。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0日9时至2025年12月3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获取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平台注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9日9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平台下载。将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2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为确保投标文件能够按时上传,建议至少提前一天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guoxinzb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