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车辆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GJ-25ZFFW12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车辆保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车辆保险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车辆保险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 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9日 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26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9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9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车辆保险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ZJGJ-25ZFFW121
项目名称: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车辆保险项目
采购需求: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车辆保险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标 准和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折扣系数1.00
服务地点:长春市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2026年1月29 日--2027年1月28日(为期一年)
选择家数:2家保险公司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4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第三 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当年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5年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申请人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 zxgk.court.gov.cn 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 司的子公司,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 均按废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
方式:凡确认参加投标者,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作成一 个PDF格式文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并同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 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注: 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将另行组织招标流程。
1.营业执照;
2.《保险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zb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