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港油田同欣石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油气生产服务分公司2026年瓶装氮气及液氮集中采购谈判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天津 2025年12月20日
天津大港油田同欣石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油气生产服务分公司2026年瓶装氮气及液氮集中采购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TXJT-2025-3407-TP)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油服公司2026年瓶装氮气及液氮集中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2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大港油田同欣石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油气生产服务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油服公司承接天津储气库分公司、大港油田采油一厂、二厂、四厂、五厂、六厂、各单位氮气充装、氮气置换、液氮置换等服务,为保证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启动瓶装氮气及液氮集中采购项目,本采购分三个标段标段一(港内地区含现场置换服务)标段二(港外地区);标段三:(港内地区)。具体数量、规格、要求标准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明细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油服公司2026年瓶装氮及液氮集中采购标段一(港内地区含现场置换服务);(002)油服公司2026年瓶装氮及液氮集中采购标段二(港外地区);(003)油服公司2026年瓶装氮及液氮集中采购标段三:(港内地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油服公司2026年瓶装氮及液氮集中采购标段一(港内地区含现场置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需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制造商提供制造商资质、代理商、经销商提供有效期内授权书。(2)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产品质量符合使用要求,提供质量体系证书(体系的认证范围和本项目相关)或其他能够保证质量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谈截止日,供应商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服务商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屏(要有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五项截屏):
(3)“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供应商没有严重失信及经营异常信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屏;
(4)根据同欣集团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的规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失信分并予以公布,并在谈判中作相应处罚,供应商失信分以谈判当日同欣集团投标人失信信息汇总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暂停谈判资格若8≤供应商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暂停供应商的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供应商的谈判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供应商的谈判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供应商的谈判资格两年。供应商处于暂停谈判资格状态时,其谈判资格将被否决。暂停期满后恢复谈判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取消供应商资格:若供应商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取消供应商的谈判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谈判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供应商处于取消谈判资格状态时,其谈判资格将被否决。
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谈判将受到等同惩戒。;
(5)提供诚信合规承诺书。
其他要求:(1)投标人需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具有危险品运输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公告截止日氮气销售业绩不少于50万,需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注提供合同关键页,提供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服务内容页、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合同对应业绩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提供税务发票应能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验真,须提供发票验证截图;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为保证现场置换服务要求,要求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车载液氮汽化泵撬(自有设备提供购置发票、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
(4)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外提供报价单一式两份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未通过资格要求审查的单位将不能参与此次谈判活动。
(5)供方需要到现场。;
(002油服公司2026年瓶装氮及液氮集中采购标段二(港外地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需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制造商提供制造商资质、代理商、经销商提供有效期内授权书。(2)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产品质量符合使用要求,提供质量体系证书(体系的认证范围和本项目相关)或其他能够保证质量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谈截止日,供应商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服务商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屏(要有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五项截屏):
(3)“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供应商没有严重失信及经营异常信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屏;
(4)根据同欣集团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的规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失信分并予以公布,并在谈判中作相应处罚,供应商失信分以谈判当日同欣集团投标人失信信息汇总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暂停谈判资格若8≤供应商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暂停供应商的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供应商的谈判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供应商的谈判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供应商的谈判资格两年。供应商处于暂停谈判资格状态时,其谈判资格将被否决。暂停期满后恢复谈判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供应商资格;若供应商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取消供应商的谈判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谈判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供应商处于取消谈判资格状态时,其谈判资格将被否决。
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谈判将受到等同惩戒。;
(5)提供诚信合规承诺书。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具有危险品运输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公告截止日氮气销售业绩不少于50万,需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注提供合同关键页,提供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服务内容页、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合同对应业绩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提供税务发票应能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验真,须提供发票验证截图;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为保证现场置换服务要求,要求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车载液氮汽化泵撬(自有设备提供购置发票、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
(4)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外提供报价单一式两份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未通过资格要求审查的单位将不能参与此次谈判活动。
(5)供方需要到现场。:
(003油服公司2026年瓶装氮及液氨集中采购标段三:(港内地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需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制造商提供制造商资质、代理商、经销商提供有效期内授权书。(2)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产品质量符合使用要求,提供质量体系证书(体系的认证范围和本项目相关)或其他能够保证质量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谈截止日,供应商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服务商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屏(要有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五项截屏);
(3)“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供应商没有严重失信及经营异常信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屏;(4)根据同欣集团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的规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失信分并予以公布,并在谈判中作相应处罚,供应商失信分以谈判当日同欣集团投标人失信信息汇总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暂停谈判资格若8≤供应商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暂停供应商的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供应商的谈判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供应商的谈判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供应商的谈判资格两年。供应商处于暂停谈判资格状态时,其谈判资格将被否决。暂停期满后恢复谈判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供应商资格:若供应商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取消供应商的谈判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谈判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供应商处于取消谈判资格状态时,其谈判资格将被否决。
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谈判将受到等同惩戒。;
(5)提供诚信合规承诺书。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具有危险品运输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公告截止日氮气销售业绩不少于50万,需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注提供合同关键页,提供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服务内容页、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合同对应业绩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提供税务发票应能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验真,须提供发票验证截图;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为保证现场置换服务要求,要求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车载液氮汽化泵撬(自有设备提供购置发票、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
(4)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外提供报价单一式两份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未通过资格要求审查的单位将不能参与此次谈判活动。
(5)供方需要到现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9日08时00分到2025年12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请潜在供应商于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3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联系项目负责人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费用200元
谈判文件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滨纸质文件
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4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
七、其他
交货地点:标段一:天津储气库分公司各站库内;标段二:广源公司院内;标段三:景盛公司修理厂或景盛公司油水井保障中心。
交货期 接到采购订单(每次采购订单不少于12瓶)之日起24小时内送货,甲方有特殊需
求可以自提: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质保期:自收货日期后1天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予以更换新产品:
验收标准/质量要求:执行标准:GB/T8979-2008《纯氮、高纯氮和超纯氮》。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zb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