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6年度污泥处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GXCZ-C-25720277)
一、采购条件: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就如下项目进行谈 判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6年度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2.2采购范围:为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理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 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各水厂生产过程 中所产生的污泥进行外运无害化处置服务,预计产生污泥量7877吨/年,具体内容详 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一年 一签。合同到期后(也可视情况提前1-2月),由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年度考 核,验收年度每月的考核分数均达到70分及以上的,经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同 意可以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续签合同的服务内容、要求和单价不变。即使具 备续签条件,采购人仍有权不续签。在整个服务期限内采购人不承诺实际发生的采 购量,也不承诺最低发生量,供应商需要自行考虑此风险。
2.4服务地点:临城水厂、定海水厂、岛北水厂、普陀水厂、金塘中心水厂、沥 港应急水厂。
2.5质量标准:保证出厂的污泥运输到环保部门批复的地点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 按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
2.6生产量划分:本次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6年度污泥处置服务项目(包 含运输),根据地区暂估生产量如下表。本次项目控制价定为210元/吨(含税价), 预计约7877吨/年,暂估控制总价165.417万元(含税价),包括本项目实施有关的 所有费用。污泥处置费用按地磅过磅数据与单价相乘计算,地磅过磅数据的小数保 留位数根据地磅设备计量准确等级确定,费用数值精确性遵循该计量等级要求。
项目名称 具体服务地址 暂估年产生量(吨)
临城水厂 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城隍头村 2328.60
舟山市自来水公司2026年度污泥处置服务 陈唐弄60号
定海水厂 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虹桥社区庙湾里路18号 2328.60
岛北水厂 舟山市定海区马岙街道五一社区颜家200号 2338.10
普陀水厂 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夏新村夏新路25号 585.70
金塘中心水厂 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冷水坑贺家1-1 200.00
沥港应急水厂 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沥港龙王塘水库旁 96.00
2.7 成交供应商:1名。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参加谈判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 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 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审当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 询结果为准);
(11)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 准);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4.1供应商必须具备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地点,提供现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地点 的证明文件(若处置场地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若处置场地为自有的, 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允许该处置点接收一般工业固废的主管部门出具 的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文件扫描件和主管部门出具的排污许可证扫描件;
3.4.2供应商必须为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审批通过的处置单位(须提 供本公告发布当日之后日期的网页截图(网页截图须包含日期信息),并加盖公章)
3.4.3供应商具备能够为污泥称重的地磅。(须提供“具备能够为污泥称重的地磅 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以及有效期内地磅检定报告,并加盖公章)
3.4.4下列运输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供应商自身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运输车辆的相关 资料(车辆道路运输证、行驶证、车辆外观、车牌照片、GPS定位管理相关照片、 行车记录仪照片,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并加盖公章;
(2)运输进行对外分包的,须提供下列资料并加盖公章:提供有效期内的运输 分包协议或合作协议、分包单位(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的相 关资料(车辆道路运输证、行驶证、车辆外观、车牌照片、GPS定位管理相关照片、 行车记录仪照片,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并加盖公章。还需提供如下承诺:供应商拟 分包业务将依法合规分包给有资质和履约能力的供应商承接,分包单位在本项目实 施过程中造成的违法违规等一应直接或间接的不良影响,均由供应商负责解决。(提 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4.5供应商自2022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污泥 处置或固废处置项目。(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 间为准。)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9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23日14时00分;
4.2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舟山市
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2万元的谈判 保证金。
采 购 人: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地 址:舟山市
联系人:徐工
手机:130-5123-8215
邮箱:gxtbxm@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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