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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中农场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夏粮中期用药生长调节剂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www.zyzbcg.cn    北京    202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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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中农场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夏粮中期用药生长调节剂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采购编号:YC-JY-2025-220)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

一、采购条件:本江苏大中农场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夏粮中期用药(生长调节剂)采购项目已 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7.13000000 万元, 采购人为江苏大中农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47.13万元,其中标段一:矮壮丰AS,157500元、标段二:比丰收AS,108000 元、标段三:0.136%14- 羟芸·赤·吲乙(碧益)WP,64800元、标段四:惜农 SC,141000 元。。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夏粮中期用药矮壮丰AS采购项目、(002)夏粮中期用药比丰收AS采 购项目、(003)夏粮中期用药0.136%14- 羟芸·赤·吲乙(碧益)采购项目、(004) 夏粮中期用药惜农SC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夏粮中期用药矮壮丰AS采购项目:

1.满足以下规定的条件;

1.1.1申请人若为生产厂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生产 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 或肥料登记证等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1.1.2申请人若为代理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 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生产厂家加盖鲜章的品牌代理授权书和《生产许 可证》、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文件等;

1.1.3.所提供产品已经过我集团公司植保站试验、示范流程,确定区域适用性、 药效、安全性,并列入《大中农场2026年夏粮(小麦)推荐用药目录》中;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①根据财库[2019]38号文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的相关要求,第2条至第 5条供应商应提供声明函,供应商对声明函、承诺函真实性自行负责。

②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③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002)夏粮中期用药比丰收AS采购项目:

1.满足以下规定的条件;

1.1.1申请人若为生产厂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生产 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 或肥料登记证等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1.1.2申请人若为代理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 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生产厂家加盖鲜章的品牌代理授权书和《生产许 可证》、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文件等;

1.1.3.所提供产品已经过我集团公司植保站试验、示范流程,确定区域适用性、 药效、安全性,并列入《大中农场2026年夏粮(小麦)推荐用药目录》中;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①根据财库[2019]38号文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的相关要求,第2条至第 5条供应商应提供声明函,供应商对声明函、承诺函真实性自行负责。

②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③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003) 夏粮中期用药0.136%14- 羟芸·赤·吲乙(碧益)采购项目:

1.满足以下规定的条件;

1.1.1申请人若为生产厂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生产 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 或肥料登记证等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1.1.2申请人若为代理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 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生产厂家加盖鲜章的品牌代理授权书和《生产许 可证》、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文件等;

1.1.3.所提供产品已经过我集团公司植保站试验、示范流程,确定区域适用性、 药效、安全性,并列入《大中农场2026年夏粮(小麦)推荐用药目录》中;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①根据财库[2019]38号文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的相关要求,第2条至第 5条供应商应提供声明函,供应商对声明函、承诺函真实性自行负责。

②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③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004)夏粮中期用药惜农 SC采购项目:

1.满足以下规定的条件;

1.1.1申请人若为生产厂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生产 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 或肥料登记证等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1.1.2申请人若为代理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 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生产厂家加盖鲜章的品牌代理授权书和《生产许 可证》、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文件等;

1.1.3.所提供产品已经过我集团公司植保站试验、示范流程,确定区域适用性、 药效、安全性,并列入《大中农场2026年夏粮(小麦)推荐用药目录》中;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①根据财库[2019]38号文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的相关要求,第2条至第 5条供应商应提供声明函,供应商对声明函、承诺函真实性自行负责。

②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③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 12月22日 08时00分到2025年12月24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至盐城市现场报名 获取,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需求证明文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 12月25日 09时00分;递交方式:现场纸质材料递交

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 12月25日 09时00分;文件开启地点:盐城市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招 标 人:江苏大中农场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盐城市

联系人:徐工

手机:130-5123-8215

邮箱:gxtbxm@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