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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自来水厂污泥处置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www.zyzbcg.cn    北京    202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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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自来水厂污泥处置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GXCZ-C-25720249)

一、采购条件: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就如下项目进行询 比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自来水厂污泥处置项目(二次)。

2.2采购范围:为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理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 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自来水厂产生的 污泥进行外运无害化处置服务,年均预计产生污泥量约4500吨,具体内容详见第五 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服务地点: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自来水厂。

2.5质量标准:保证出厂的污泥运输到合同约定地点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按相 关标准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经处置后的污泥达到属地环保部门规定的相关标准。

2.6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数量:两家(一用一备)。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参加询比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 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3.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供应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 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供应商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 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尚未完成近一年 度审计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说明后可提供上一期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提供银行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或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件或扫描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 过污泥处置项目业绩。(注: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若合同中未

能体现业绩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该业绩发包人出具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 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4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 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3.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 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询比项目的响应, 共同组成联合体的除外。

3.6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获得询比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 加询比。

3.7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8.1供应商必须具备污泥处置地点,提供现有污泥处置地点的证明文件(若处 置场地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若处置场地为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复 印件),并同时提供允许该处置点接收污泥的环评批复或环保验收批复以及有效的排 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

3.8.2本项目包含污泥运输及处置,供应商自行进行污泥运输则供应商须具有道 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供应商委托第三方运输单位进行污泥运输则须提供第三方运 输单位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与第三方运输单位在有效期内签订的委 托运输相关协议。

3.8.3本项目的污泥处置技术工艺应满足采购人最终选择的处置方式,必须符合 当地政府环保部门的实际要求。同时承诺在合同签订后的2日内具备可立即接纳并 合规处置采购人污泥的场地。(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8.4供应商需具备在江苏省固废物管理系统运行电子专用联单申报系统中在常 州地区有接受自来水污泥处置资格证明,其固态(废物)申报代码461-001-S90(需 提供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其核准的年处理量大于4500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9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24日17时00分;

4.2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采 购 人: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溧阳市

联系人:徐工

手机:130-5123-8215

邮箱:gxtbxm@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