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选2026年石林风景区官方抖音账号代运营服务商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云南 2025年12月20日
石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选2026年石林风景区官方抖音账号代运营服务商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2025-17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本石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选2026年石林风景区官方抖音账号代运营服务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销售佣金按全价门票(130元/人)及组合门票产品中的全价门票份额累计为销售佣金计提基数,分梯度计算(具体梯度佣金比例以招选成交结果为准),招标人为云南石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采购条件
1.1.石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选2026年石林风景区官方抖音账号代运营服务商经招标人及集团公司批准开展招标工作。
1.2.受云南石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具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及基本要求
2.1.经评审确定的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以详细评审汇总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
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2.2.该项目涵盖“石林风景名胜区”官方账号、“石林风景区”营销号及相关联的抖音
生活服务“抖音来客”平台的全流程代运营服务,服务周期为一年。
2.3.项目核心目标是通过专业的抖音平台运营,实现景区门票及组合产品的线上销售增
长、品牌形象优化及用户群体拓展,助力景区构建“日常运营+节日节点营销”的长效推广
机制,为全域旅游发展注入数字化动力。
2.4.项目须完成的基础工作
2.4.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指派专业团队与招标人开展专项对接
根据招标人针对石林景区抖音线上营销的具体要求、市场动态变化及项目实际运营需求,对
中标文件中提交的全年营销方案进行补充、细化与完善,形成最终可落地执行的《石林景区
抖音营销实施方案》。方案完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执行计划拆解、关键节点优化、资源配置
调整、风险应对预案升级等内容,中标人须全程配合招标人的审核意见并完成修改,不得因
此向招标人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最终方案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人须严格遵照执行。
2.4.2.账号及平台综合管理:负责代运营账号及抖音来客平台的日常运维,包括但不限
于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客服接待、订单处理、售前售后管理、POI展示维护、商品上下架
评价管理维护、店铺评分维护等需建立粉丝互动机制,及时回复私信、处理投诉、参与评
论点赞转发等,维护良好用户关系同时需及时对接抖音平台营销活动政策,保障账号正常
运行。
2.4.3.内容创作与传播定期开展素材拍摄,每月到景区拍摄素材(含无人机拍摄)不
少于2次,供官号、营销号、达人号素材使用,沉淀宣传资料,按要求产出短视频内容,其
中官方账号每周发布品宣及企业宣传类短视频不少于2条(特殊节庆节点另行增加),营销
号每日发布游石林攻略、价值塑造类短视频不少于1条。
2.4.4.直播运营:开展现场实景直播与室内仿实景绿幕直播,其中现场实景直播每月不
少于30场(每场不低于2小时),绿幕室内仿实景直播淡季每日不少于1场、旺季按业务实
际增加场次,总场次不低于440场(每场不低于2小时):需招募全网旅游达人(达人带货
或视频等级为Lv3以上)开展短视频种草、任务发布、带货及达人直播,达人带货短视频数
量每月不低于100条;短视频直播:开通企业职人号,全员销售,定期培训职人,每周发布
职人短视频1一2条(3%定向佣金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2.4.5.产品渠道分销及运营:每天进行组品、全渠道分销(采购、组品、分销、客服)
深度挖掘旅游潜力产品进行组合销售,如石林+九乡等(以实际为准),由双方负责沟通其它
资源,中标方进行采购。
2.4.6.营销活动策划执行:按季度或运营需求分时段提交抖音营销计划、宣传计划、视
频拍摄计划、直播计划等,经审核后执行;针对特定节庆、地方州庆、抖音营销季等节点
策划实施大场促销活动积极对接抖音平台营销资源,参与平台各类营销活动,提升活动参
与度与转化效果。
2.4.7.数据监测与优化:定期对账号数据进行分析和监测,包括粉丝数量、互动情况
转化率、销售数据等,按季度提交运营报告及数据报告,包含运营复盘、优化建议等内容
助力提升运营效果。
2.4.8.系统与安全运维做好核销系统对接及后台安全运维管理,登录代运营店铺时需
保存详细操作日志(包含日期、时间、操作人、操作内容/流程、目的、操作截图等)需经
授权后方可进行相关登录操作,禁止违规操作行为
2.5.考核指标要求
2.5.1.销售核销目标代运营期间销售并核销的石林景区全票种产品(含全价门票、半
价票、老年票、儿童票、电瓶车票、组合门票),最低核销目标为1000万元。(不包含落地
扫码产生的金额)。
2.5.2.曝光与粉丝增长目标通过抖音平台短视频、直播等形式,增加石林风景区的曝
光量,目标总曝光量达到2亿+(抖音平台总曝光量)通过官号、营销号的运营,目标粉丝
增长1万人。
2.5.3.提升销售转化:通过直播带货、达人分销等方式
2.5.4.达人带货短视频数量:达到1200条(达人带货或视频等级为LV3及以上)。
2.5.5.短视频总数量:品宣号、营销号、达人号不限等级的短视频数量达到8000条
2.5.6.直播时长:总直播时长不低于2000小时
2.5.7.直播场次:总直播场次不低于800场(12个月)
2.5.8.设计产品组合:全年数量不低于10个,涵盖门票、住宿、餐饮、文创产品等。
2.5.9.其他核心指标完成前述运营服务内容中明确的短视频数量、达人带货短视频数
量、直播场次、直播时长、组合产品数量等硬性要求;通过短视频、直播等内容形式,塑造
石林风景区“新印象”,提升品牌影响力。
2.6.服务期内,代运营账号所有权归原注册单位所有,服务商仅享有协议约定范围内的
运营权限,不得擅自留存账号信息或用于其他用途服务期满或合作终止后,需无条件配合
完成账号解绑等相关工作。
2.7.销售佣金按全价门票(130元/人)及组合门票产品中的全价门票份额累计为销售
佣金计提基数,分梯度计算(具体梯度佣金比例以招选成交结果为准):
2.7.1.第一梯度(销售≤8万人次或销售额≤1000万元)抽佣比例≤11%;
2.7.2.第二梯度(销售人次8万≤12万或销售额1000万≤2000万元)抽佣比例≤15%
2.7.3.第三梯度(销售人次>12万或销售额>2000万元)抽佣比例≤18%。
2.7.4.合作运营期满,如乙方未达最低核销任务,则从全年佣金中扣回20%。
2.8.新增上架产品销售佣金双方另行协商约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特定产品、促销
2.8.新增上架产品销售佣金双方另行协商约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特定产品、促销
产品、引流产品等销售额纳入年度销售核销统计范围,但不计入佣金计提基数。
2.9.服务商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如实开展宣传推广,不得进行扩大化、
虚化宣传;若因自身原因导致投诉、退票、舆情负面等情况,需承担相应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8日14时00分到2025年12月25日23时59分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2025年12月18日14:00至2025年12月25日23:59(节假日除外)登记投标人基本信息并支付500元后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8日14时30分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8日14时30分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