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李家塔矿业有限公司综采工作面智能化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内蒙古 2025年12月20日
内蒙古李家塔矿业有限公司综采工作面智能化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内蒙古李家塔矿业有限公司综采工作面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李家塔矿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综采工作面智能化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内蒙古李家塔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东邻呼和乌素煤矿,南邻补连塔煤矿,西邻窝兔沟煤矿,北邻霍洛湾煤矿、布尔台煤矿和乌兰煤矿,井田面积 16.3522平方公里,核定生产能力 300万吨/年。3煤综采工作面使用设备不具备智能化功能,为符合智能化工作面建设要求,开展本招标项目。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内蒙古李家塔矿业有限公司综采工作面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主要包含液压支架电液控制系统、采煤机智能化系统、三机控制通讯子系统、皮带机自移电控子系统、泵站集成控制系统、工作面视频系统、工作面人员定位系统、智能供电系统、工作面照明系统、顺槽集控中心、地面分控中心、综采移动管理系统及矿鸿系统的设备供货及安装。对标《内蒙古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评估和验收办法(试行)》内能安监二字[2023]1026号文件要求,对 3煤综采工作面进行升级改造,使 3煤综采工作面达到不低于II类矿井中级智能化水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包件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
2.4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方通知后 60日内完成地面改造工作,另收到招标方井下安装通知后 30日内完成井下安装调试工作。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招标项目中液压支架电液控制系统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本次拟投产品中液压支架电液控制系统的煤矿安全标志证书。
2注:具有与本招标项目中液压支架电液控制系统供货能力的制造商,以提供本单位液压支架电液控制系统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为准。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3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 3份综采工作面智能化成套设备的供货合同业绩。注:①业绩要求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和签章页复印件,合同中如未能体现规模及参数等关键指标,须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②上述证明资料中证明事项须与提供的资料相对应,清晰体现时间、业绩类型、参数等关键信息,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认可。
3.3 信誉要求1)近三年内(2023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2)近三年内(2023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投标截止日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2月 19日上午 9:00时至 2025年 12月 26日下午 17:00时(北京时间)支持费为:1000元。
4.2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被否决。
4.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6年1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