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州院区)医用升温毯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南 2025年12月20日
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州院区)医用升温毯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H2025-25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州院区)医用升温毯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为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州院区)医用升温毯采购项目,拟采购医用升 温毯4台(具体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州院区)医用升温毯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州院区)医用升温毯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制造商) 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响应文件 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 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 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 章)
(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
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 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 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8日 08时30分到2025年12月24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1)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若为授权委托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获取文件时 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非工作日请提前打电话预约。售 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0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州院区)医用升温毯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2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 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DH2025-255
2、项目名称: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州院区)医用升温毯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自筹资金;20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
(元)包最高限价
(元)
1 1 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州院区)医用升温毯采购项目 200000.00 20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州院区)医用升温毯采购项目,拟采购医 用升温毯4台(具体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5.2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供应商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投标将不被 接受。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4质保期:整机质保期≥3年,在质保期内每年提供≥2次的上门维护保养工作(质保期 自货物供货、安装、调试正常且经采购人确认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全部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达到使用状态;
7、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质保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制造商) 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响应文件 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 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 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 章)
(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 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 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 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30 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
3、方式:
现场获取:
(1)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若为授权委托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原件。
注 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非工作日请提前打电话预约。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
六、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5年12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zb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