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新圩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www.zyzbcg.cn 北京 2025年12月19日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惠州市惠阳区新圩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000000.00元,招标人为惠州市惠阳区新圩中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主要的服务内容:负责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服务期1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惠州市惠阳区新圩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中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单位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
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己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的投标人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9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25日17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8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8日10时00分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