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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邮电大学长安校区西区7号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清表及垃圾清运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陕西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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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邮电大学长安校区西区7号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清表及垃圾清运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DZB202512180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邮电大学长安校区西区7号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清表及垃圾清运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日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西安邮电大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西安邮电大学长安校区西区7号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清表及垃圾清运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邮电大学长安校区西区7号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清表及垃圾清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西安邮电大学长安校区西区7号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清表及垃圾清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碰商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磋商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磋商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各注:分支机构由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即可:
(10洪应商不得对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信用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11)本项日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9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25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和办理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现场购买采购文件。
(2)发售地点:西安市
(3)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
七、其他
2、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财政部住房城多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3、响应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4、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咱应文件中应附法人出具的授权书。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磋商。如需使用总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资料,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axu202405@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