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水厂10KV用电工程、空气源机房项目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2025年12月19日
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水厂10KV用电工程、空气源机房项目
(招标编号:ZHDX-JL-202505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水厂10KV用电工程、空气源机房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1.681481万元,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水厂10KV用电工程、空气源机房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水厂10KV用电工程、空气源机房项
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水厂10KV用电工程、空气源机房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次采购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含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7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2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页面截图证明、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页面截图证明、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页面截图证明、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页面截图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吉林)获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水厂10KV用电工程、空气源机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HDX-JL-2025050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水厂10KV用电工程、空气源机房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伊通满族自治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采购内容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水厂10KV用电工程、空气源机房项目:
2.2项目概况:水厂10KV用电工程、空气源机房,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内所有施工内容:
2.4预算金额:1916814.81元(人民币);
2.5最高限价:1916814.81元(人民币);
2.6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2.7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45天内完工: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含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可查询,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供应商(含本地、外埠参与磋商企业)须提供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无在建承诺,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4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将否决其磋商。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磋商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
3.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3.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页面截图证明、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页面截图证明、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页面截图证明、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页面截图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吉林)获取磋商文件;4.2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形式:现金),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
5.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一律在(吉林)按照本公告4.1的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时一律按无效磋商处理;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须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9000元整的磋商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zb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