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第三十一中学主副食品配送供应商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2025年12月19日
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第三十一中学主副食品配送供应商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招标编号:BH-HWGK-20251217)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九台区第三十一中学主副食品配送供应商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8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第三十一中学。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采购需求:投标人按照需求计划配送肉类、蔬菜类、大米、豆油、生鲜、调料等; 服务需求:中标供应商仅为服务入围资格,食材货物需求按照长春市九台区第三十一中学具 体要求为准,每标段入围2家供应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长春市九台区第三十一中学主副食品配送供应商入围项目(肉类:猪 肉、牛肉等);(002)第二标段;长春市九台区第三十一中学主副食品配送供应商入围项目 (大米、豆油等);(003)第三标段;长春市九台区第三十一中学主副食品配送供应商入围 项目(蔬菜、生鲜、调料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长春市九台区第三十一中学主副食品配送供应商入围项目(肉类:猪 肉、牛肉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
(2)投标人需具有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 可证;
(3)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 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 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002第二标段:长春市九台区第三十一中学主副食品配送供应商入围项目(大米、豆 油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
(2)投标人需具有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 可证;
(3)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 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 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003第三标段:长春市九台区第三十一中学主副食品配送供应商入围项目(蔬菜、生 鲜、调料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
(2)投标人需具有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
可证;
(3)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 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 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8 日 08时30分到2025年12月25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 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下列证件材料的扫描 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 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及邮箱,投标人发送资料后须致电确认是否收到,我公司在收到资料后与潜 在投标人以邮件和电话方式联系,线上发送文件电子版至各投标人邮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2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本,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8日 13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8日 13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BH-HWGK-20251217
1.2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第三十一中学主副食品配送供应商入围项目;
1.3 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长春市九台区第三十一中学主副食品配送供应商入围项目(肉类 猪肉、牛肉等) (项目编号:BH-HWGK-20251217-1)
第二标段:长春市九台区第三十一中学主副食品配送供应商入围项目(大米、豆油等);(项 目编号:BH-HWGK-20251217-2)
第三标段:长春市九台区第三十一中学主副食品配送供应商入围项目(蔬菜、生鲜、调料等) (项目编号:BH-HWGK-20251217-3)
1.4预算金额:一标段:120万元;二标段:120万元;三标段:140万元。按需供货,以实 际发生结算。
1.5采购需求:投标人按照需求计划配送肉类、蔬菜类、大米、豆油、生鲜、调料等;
1.6服务需求:中标供应商仅为服务入围资格,食材货物需求按照长春市九台区第三十一中 学具体要求为准,每标段入围2家供应商;
1.7价格要求 中标供应商供货价格应不高于当地物价部门公布的市场批发价格,如发现物 价高于批发价并在采购人2次提示无效后以及串通价格的,采购人可自行取消其入围服务资 格;
1.8供货地点:长春市九台区第三十一中学;
1.9供货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1年;
1.10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的合格标准;
1.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2 本项目共3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兼投兼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
(2)投标人需具有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 可证;
(3)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 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 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下列证件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后扫描发送至邮箱;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 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投标人发送资料后须致 电 确认是否收到,我公司在收到资料后与潜在投标人以邮件和电话方式联 系,线上发送文件电子版至各投标人邮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被授权 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3.2采购文件售价500元/本,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8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市。
五、公告期限
5.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 交纳(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zbtbgs99@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