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南宁市第十人民医院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广西 2025年12月19日
关于广西南宁市第十人民医院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南宁市第十人民医院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30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第十人民医院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XJD-25113SQ032131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要求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1台(套),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四、项目预算金额及磋商保证金:
1.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420,000.00)
2.磋商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供应商可以选择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于截标时间前缴纳或提交保证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为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并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年起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特定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①具备由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证件(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54号令)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经营企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②响应产品属于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业绩要求:无。
(3)其他要求:无。
(4)供应商不得参加资格审查的情形: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b.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3.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的规定获得磋商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12月17日起至2025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西
3.本项目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平台,在网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未注册的供应商须先完成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
(1)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2)证明文件:①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等);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9时30分前(北京时间)
八、截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没有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及现场截标环节,通过平台实行在线电子响应。
平台网站线上递交,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zbtbgs99@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