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易森生物医药(湖北省)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生产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JZX-NY-202506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本易森生物医药(湖北省)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生产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80万元,招标人为易森生物医药(湖北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易森生物医药(湖北省)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生产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名称)已由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11-421023-04-01-823500)(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易森生物医药(湖北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易森生物医药(湖北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
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市医药化工园区
建设规模易森生物医药(湖北省)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生产项目主要建构筑物包
含科技楼、控制楼、动力车间、锅炉房、甲类生产区,丙类车间6栋,综合仓库、高架仓库、
甲类仓库6栋、辅助楼、门房4间、堆场、三废处理中心、甲类罐区、丙类罐区,储罐、管
架、机动车停车棚等均为多层和单层建筑,总建筑面积约14.5万平方米,最高层数为6F。
其他:
2.2招标范围易森生物医药(湖北省)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生产项目全过程工程
咨询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管理及统筹管理、(2)工程勘察(包括初勘、详勘等
本项目的全部勘察工作)、(3)工程监理、(4)全过程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等。
服务期限:自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配合工程结算审核及工程保
修期内的配合服务、至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为止。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若是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2)具备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
察))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
级资质(若是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3)人员要求:①项目负责人:
应当取得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工程建设类或工程咨询类)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
级专业技术职务,近五年担任过1项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或
代建)或监理服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需包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施工阶
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时间止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提供相关合同协议书(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资料未载明相关内容,
应补充提供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派。②勘察负责
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③监理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④造价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5拟派项目负责
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勘察负责人或监理负责人或造价负责人,但勘察负责人和
监理负责人和造价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其他人员:拟派项目管理人员3名:具有房屋建
筑工程相关注册证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房屋建筑工程1
名,机电安装工程2名):具有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2年及以上工程实
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专业培训合格证书。拟派监理员4名: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
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拟派造价人员不少于3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
格。⑦以上所有拟派人员均需在本单位执业,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若是联
合体投标,除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外,其他人员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4)财务要求(若是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
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承担过1
项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或代建)业绩或监理服务业绩或全过
程造价咨询(需包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
审核)业绩(从投标截止时间止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相关合同协议书(以
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资料未载明相关内容,应补充提供证明材料,若为联
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业绩即可)。(6)信誉要求(若是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
各方均须满足):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
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
形,④没有在最近三年内由于勘察、设计、监理等过失造成了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以相关行
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在“信
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
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没有法律法规或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2)联合体的资质
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
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
的责任和义务。(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
宜。(5)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
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
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
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武汉市
4.3方式:现场获取,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携带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自已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2开始时间:2026年1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5.3截止时间:2026年1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5.4地点:武汉市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