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后勤类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202501BA2001716759184)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后勤类业务外包服务采购(2026.02-2028.02)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C202501BA200171675918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199.868119万元(人民币) 。
招标内容与范围:根据招标人要求,在服务期内提供职工食堂餐饮及会务服务、厂区环境卫生清洁业务服务、高空玻璃清洗业务服务、15亩菜地种植外包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内容及标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后勤类业务外包服务采购(2026.02-2028.02)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后勤类业务外包服务采购(2026.02-2028.02)项目: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有效(企业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
(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柜台查询、自主查询均可),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须为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2、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所提供的账户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4) 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5)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1)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 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2)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 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 “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以开、评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 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4)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 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 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 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 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以开、评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8日00时00分00秒---2025年12月25日00时00分00秒
4、招标文件售价:0元/标包。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9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9日09时30分00秒
招标人: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地址:宁夏吴忠市
联系人:徐工
手机:130-5123-8215
邮箱:gxzcxm55@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