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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公告}上海市黄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区精细化管理经费第三方测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上海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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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公告}上海市黄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区精细化管理经费第三方测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S-SH20250819)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城区精细化管理经费第三方测评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94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黄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元):960,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市黄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区精细化管理经费第三方测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市黄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区精细化管理经费第三方测评)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 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沪财发(2022)1号);

(3)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沪财

采(2022)10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

(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1)9 号)等各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以最新的已生效政策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5日17时00分到2025年12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审核后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6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 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受委托,对上海 市黄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城区精细化管理经费第三方测评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代理机构内部编号):XS-SH20250819

2、项目名称:上海市黄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城区精细化管理经费第三方测评项目

3、预算金额(元):960,000.00元,超预算报价将导致无效响应

4、采购需求:

(1)名称:上海市黄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区精细化管理经费第三方测评项目

(2)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1)项目属性:服务类。

2)标的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内容划分,仅用于中小微企业认

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 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3)服务内容:针对全区所有市政道路、道路沿线特定区域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测评(具体内 容详见“第二部分项目需求”)。

4)服务期限:12个月。

5)服务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区域或由采购人最终核定的地点。

(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第二部分项目需求”)

5、合同履约期限:按合同约定。

6、最高限价(元):960,000.00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 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沪财发(2022)1号);

(3)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沪财

采(2022)10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

(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1)9 号)等各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以最新的己生效政策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得转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本项目“第六部分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5-12-15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12-22下午17:00截止,上午

09:00:00~11:30:00,下午13:30:00~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供应商可以选择现场报名的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1)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资料:

现场报名需按照以下资料顺序提供原件及清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等证照资料)。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附身份证人像面、被授权 人签字或盖章并附身份证人像面,需加盖公章。

4、获取说明:

(1)报名流程说明:凡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报名期限时间内至指定地点提交报名资 料,由本项目代理机构进行资料确认,按照要求完整提供资料的供应商须支付报名费用。

(2)报名费用支付方式:采用现金支付方式或电子支付方式。

(3)报名不通过的情形: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提供有缺漏或错误的报名资料、未支付 报名费用、未在报名期限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的,报名将不予通过。注:报名供应商须保证 报名及获得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 报名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报名供应商承 担。

(4)其他:现场报名请提前电话预约。

四、磋商响应截止及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5-12-2613:30(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 不接受。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

2、磋商地点:上海市

3、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响应供应商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及电子文档一份(以U

盘为介质形式递交,文档格式为PDF,递交的U盘需标明投标供应商名称。注:概不退还), 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投标响应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于 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磋商地点。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zbcg20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7801198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