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兴鼎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皮卡车及新能源小型汽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新疆 2025年12月15日
乌苏市兴鼎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皮卡车及新能源小型汽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JC20251212-01(GK))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乌苏市兴鼎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皮卡车及新能源小型汽车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10.00万元,招标人为乌苏市兴鼎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HTJC20251212-01(GK)
项目名称:乌苏市兴鼎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皮卡车及新能源小型汽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100000.00
最高限价(元):4100000.00
采购需求:10辆皮卡车及20辆新能源小型汽车(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名称:乌苏市兴鼎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皮卡车及新能源小型汽车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100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0辆皮卡车及20辆新能源小型汽车(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信用要求:
(A)供应商近三年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B)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或线下获取
方式:须提供①营业执照或其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资料;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①、②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或发送进行获取。
售价(元):5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4日16: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4日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苏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zyzbgs55@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