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吉林省蛟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污水转运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2025年12月14日
招标项目/吉林省蛟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污水转运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GC2025-009
项目名称:吉林省蛟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污水转运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0.0000万元
服务需求:吉林省蛟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污水转运车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服务期限(供货期):20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等相关要求,且符合采购文件内采购需求的所有标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①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或者相关证明材料。(3)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m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详见财库(2016)125号)。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日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里,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8:00时至下午16:00时。
2.获取方式:提供以下材料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潜在供应商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获取谈判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地点:1.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2月1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yzb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