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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标-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信产分公司生产用特种车辆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甘肃    2025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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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标-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信产分公司生产用特种车辆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招标编号:TXZB-GSTF-2025-02282)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
一、招标条件
本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信产分公司生产用特种车辆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信产分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 23 米高空作业车1辆、8米剪叉升降平台车1辆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信产分公司生产用特种车辆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信产分公司生产用特种车辆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产品必须为原装进口或国内一线产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所投产品唯一代理授权函原件。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3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16日18时00分获取方式: 本项目以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比选文件(请供应商委托的经办人将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和经办人联系姓名和电话发至邮箱),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不子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甘肃省兰州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3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七、其他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说:本次采购内容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信产分公司生产用特种车辆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采购 23 米高空作业车1辆、8 米剪叉升降平台车1辆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供货期 交货地点 各注
1 生产用特种车辆 /详见询比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内完成交货。 甘肃省兰州市/
1.2.1 本次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 38.30 万元人民币(含税)。
1.2.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33.89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其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产品必须为原装进口或国内一线产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所投
产品唯一代理授权函原件。
2.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居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 23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
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 23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 23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夫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 须提供承诺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截图。
以承诺函及第(6)(7)(8)项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2.3 产品资格要求:/.
2.4 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3日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6日18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以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比选文件(请供应商委托的经办人将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和经办人联系姓名和电话发至邮箱),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收取费用,每套售价叁佰元整(¥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2月 23 日 15 时 00 分。
5.2 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yzb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