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招标-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医院中药饮片配送企业遴选项目采购公告
受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医院委托,采用公开招 标,采购中药饮片配送企业遴选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医院中药饮片配送企业遴选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UPZBFW-251205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中药饮片配送企业遴选项目 1 详见采购文件
3.入围供应商数量:2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合法注册,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如是药品经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范 围须包含中药饮片)及所投产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涉及按批准文号管理的中 药饮片,须提供批复文件;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经营许可范围须包含“医疗用毒性药品 (中药)”或“毒性中药饮片”;供应商如是药品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 可证》,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生产许可范围须包含“中药饮片(含毒性中药饮片)”。
3.投标产品属于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供应商若为药品经营企业,须提供生产企业依 法取得的有效的驯养繁殖许可证或相关部门的行政批准/批复;供应商若为药品生产企业, 须提供依法取得的有效的驯养繁殖许可证或相关部门的行政批准/批复。
4.投标产品为甘草、麻黄(或以甘草、麻黄为原料的制品)的:供应商若为药品经营 企业,须提供生产企业依法取得的收购许可证;供应商若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 应依法取得收购许可证。
5.到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供应商未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 18日(北京时间)免 费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将下列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 章)发送至邮箱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包含联系人电话、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4日 上午09:30;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
开标时间:2025年1月4日 上午09:3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zb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