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标~旬阳市新华书店门店室内装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陕西 2025年12月8日
关于招标~旬阳市新华书店门店室内装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XSD2025-AK-109)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安康市
一、招标条件
本旬阳市新华书店门店室内装饰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711068万元,招标人为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旬阳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该项目主要包括室内地面拆除、门头外立面拆除、面铲除、天棚吊顶拆除、门窗拆除、配套电器件拆除、书架拆除、新做地面、墙面涂料、墙面书架、书柜、天棚吊顶、门窗安装、室内电气设备、室内给排水安装等图纸设计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旬阳市新华书店门店室内装饰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旬阳市新华书店门店室内装饰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3、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5、投标单位需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自2025年01月0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9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每天9:00-12:00,14:00-17: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安康市:
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 领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安康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3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安康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机:185-1927-2310
邮箱:zbgxzc99@163.com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