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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招标-吉林科嘉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二氧化碳制甲醇生产线建设项目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北    2025年12月8日
打印公告
正在招标-吉林科嘉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二氧化碳制甲醇生产线建设项目
一、招标条件
吉林科嘉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二氧化碳制甲醇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完成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备案流水号:
2025092222027103111960备案登记,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6000万元,招标人为吉林科嘉吉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科嘉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二氧化碳制甲醇生产线建设项目。
2.2招标范围及建设规模:
2.2.1招标范围:
设计部分:包括施工图设计等满足本工程设计要求。
勘察部分:(1)完成吉林科嘉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二氧化碳制甲醇生产线建设项目地质勘察(详勘);
(2)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
(3)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施工许可证手续办理、施工期间现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试桩、验槽等)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施工部分:设计施工图纸涉及到的所有内容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总承包服务。
2.2.2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年产10万吨二氧化碳制甲醇生产线,主要包括二氧化碳吸收转换装置、甲醇吸收装置、甲醇精馏装置等碳中和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
2.3项目地点: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
2.4服务期限:暂定126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项目须严格遵循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行业规程,质量全面符合或高于国家及地方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2)具备工程勘察
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
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机电
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
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 质量、安全全面负
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勘察: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设计: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24年财
务审计报告,2025年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
人参与投标。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国家企业信息信用
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③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信息的截图(投标人单
位、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
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理人携带委托书和身份
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由同一专业且承担相同专业任务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5家。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05日至2025年12月1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潜在投标单位携带下列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吉林省长春市获取文件。
(1)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2)资质证书(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勘察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设计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5日上午09时00分;开标地点:长春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zb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