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招标-伊投(珲春)新型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再生铝圆锭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2025年12月8日
正在招标-伊投(珲春)新型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再生铝圆锭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XD2025-12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伊投(珲春)新型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再生铝圆锭建设项目(一期)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9800万元,招标人为伊投(珲 春)新型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31148m2,总建筑面积为67962m2,其中厂房建筑面积58495m 2,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9191m2,地下人防面积276m2。项目建设6条再生资源 循环利用熔铸生产线,包括1条铝合金锭生产线和5条铝合金圆棒生产线。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投(珲春)新型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再生铝圆锭建设项目(一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投(珲春)新型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再生铝圆锭建设项目(一期))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 质。
3.2投标人拟委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 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 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2022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 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设计部分: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设计 分项负责人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 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施工部分: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 师证书,以及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 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1月1日 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的个人参保证明为准,退休人员 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任用退休人员。所有人员注册证书的执业 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一致。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不符合上述标 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 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 cn) 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 .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合理确定牵头单位。招标文件获取及其他资料应均由联合体 牵头人办理。
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 一标段中的投标;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 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4日 08时30分到2025年12月11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4.1时间:2025年12月04日至2025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 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4.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4.3方式:投标人携带以下 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现场获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3) 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5)如联合体协议书投标,需提 供联合体协议书需有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公章。4.4售价:3000元/套,过期 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 13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4日 13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伊投(珲春)新型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再生铝圆锭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ZYXD2025-12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投(珲春)新型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再生铝圆锭建设项目已由珲春 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代码:2510-222404-04-05-82948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投(珲春) 新型材料制造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投(珲春)新型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再生铝圆锭建设项目(一 期)
2.2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31148m2,总建筑面积为67962m2,其中厂房建筑面积 58495m2,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9191m2,地下人防面积276m2。项目建设6条再 生资源循环利用熔铸生产线,包括1条铝合金锭生产线和5条铝合金圆棒生产线。
2.3项目总投资:139800万元。
2.4招标范围:伊投(珲春)新型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再生铝圆锭建设项目(一 期)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等全部工程。其中: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 计、专项设计、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设计服务、 竣工图编制审核等各阶段的设计服务;施工内容包含伊投(珲春)新型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年 产50万吨再生铝圆锭建设项目(一期)全部施工等内容。
2.5计划工期:
(1)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
(2)施工工期:2026年3月25日至2027年8月25日,共518日历天。
2.6建设地点: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
2.7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 计、施工及设备采购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 质。
3.2投标人拟委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 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 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2022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 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设计部分: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设计 分项负责人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 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施工部分: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 师证书,以及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 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1月1日 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的个人参保证明为准,退休人员 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任用退休人员。所有人员注册证书的执业 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一致。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不符合上述标 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 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 cn) 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 .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合理确定牵头单位。招标文件获取及其他资料应均由联合体 牵头人办理。
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 一标段中的投标;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 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12月04日至2025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 下午13:30 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4.3方式:投标人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现场获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 副本、(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5) 如联合体协议书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需有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公章。
4.4售价:3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13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zb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