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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春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8MW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储能配置租赁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安徽    202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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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春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8MW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储能配置租赁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GN2025-Z32-088
项目名称:马鞍山春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8MW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储能配置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最高限价:含税单价:9万元/MWh·年,含税总价:22.5万元。
采购需求:根据《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规模管理工作的
通知》(皖能源新能函(2024)94号),配合马鞍山春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清溪镇马桥村4.8MW地面光伏发电项目满足马鞍山市供电公司相关配储要求,负责共享储能电站的安全运维管理,承担电站充放电损失,保证储能电站运营状态满足相关政策要求,协助春晓公司优先并网、优先消纳。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度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马鞍山春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清溪镇马桥村4.8MW地面光伏发电项目需按照不低于配储比例25.5%、配储时长2小时要求配置储能,故拟租赁安微区域共享储能电站1.25MW/2.5MWh容量储能。
租赁期限:新能源电站全容量并网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为安微省境内共享储能项目的法人,供应商须提供储能电站批复证明,须包含法人单位、
储能电站基本情况,若法人单位发生变更的,须另提供变更材料;
3.信誉要求
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
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可提供截图或承诺书。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
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
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4日;地点:在线下载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4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名称:马鞍山春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马鞍山市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tbxm@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