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招标~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西山民族中学2025-2026学年学生床上用品征订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HZB2025030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项目概况
弥勒市西山民族中学2025-2026学年学生床上用品征订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红河州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B20250302
项目名称:弥勒市西山民族中学2025-2026学年学生床上用品征订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约576650.00元。
采购需求:(1)拟为九年级学生约850人采购一批全新床上用品三件套,包含:被套、床单、枕套(2)拟为七、八年级学生约1680人采购一批全新床上用品六件套,包含被套、床单、枕套、床垫、羽丝被、定型枕:最终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详细内容及要求详见
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并满足采购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相关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截图保存)(2))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须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提供投标担保函的,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声明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024年10月至今新成立的公司本项可不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4关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环保品目)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认证证书的产品,在品目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必须具有认证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1日,每天08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红河州
方式:持(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相关证明文件:上述资料按顺序制作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弥勒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弥勒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tbgs99@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