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推荐=10kV天宁111线、10kV工农121线等强电线路(弘桥路改造工程杆迁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ZJSDL-2025-036)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
一、招标条件
本10kV天宁111线、10kV工农121线等强电线路(弘桥路改造工程杆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1172万元,招标人为仪征市建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弘桥路两侧(大庆路至国庆路段)的10KV和0.4KV电力线路进行入地改造,主要工程量为10kV天宁111线、10kV工农121线10#杆至26#杆处,现有线路架空线路 2*480米所有线路涉及专变用户5个,有公变3台,主线路下地后,需新增4台环网箱,新增2台箱变,低压分支箱5台,所有原杆上用户改由新建的环网箱就近接入,原台架变改为箱变后一并改造所涉及的低压用户;配套建设相关土建排管、拖拉管、电缆井、设备基础,铺装路面等工程:详见设计任务书及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0kV天宁111线、10kV工农121线等强电线路(弘桥路改造工程杆迁项目)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10kV天宁111线、10kV工农121线等强电线路(弘桥路改造工程杆迁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A、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B、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C、同时具备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与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D、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E、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F、同时具备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能监办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包括承装、承修、承试)(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2)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V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0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2年10月0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单项合同工程造价65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中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如为设计业绩,650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合同金额。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3.2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退休证明及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3.3.3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的要求
3.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 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要求在资格预审阶段,资格审查委员会在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4日09时30分到2025年10月2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确认参加投标的,请如实填写《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按附件1-3要求提供材料,递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及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17:30时。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仪征市
七、其他
1、项目地点:本工程位于仪征市弘桥路,大庆路至国庆路段之间路段。
2、工程规模:弘桥路两侧(大庆路至国庆路段)的10KV和0.4KV电力线路进行入地改造主要工程量为10kV天宁111线、10kV工农121线10#杆至26#杆处,现有线路架空线路 2*480米所有线路涉及专变用户5个,有公变3台,主线路下地后,需新增4台环网箱,新增2台箱变,低压分支箱5台,所有原杆上用户改由新建的环网箱就近接入,原台架变改为箱变后一并改造所涉及的低压用户;配套建设相关土建排管、拖拉管、电缆井、设备基础,铺装路面等工程:详见设计任务书及图纸。
3、招标范围 在招标人提供的前期材料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4、计划工期:60日历天(完成验收并送电)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11月2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12月0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01月19日
5、合同估算价:约1172万元
6、质量要求:合格,达到设计要求和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的验收标准。
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9、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10、未通过本公告中载明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报名登记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uoxinzczb@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