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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锦龙电力乌尔禾区一三七团分公司锅炉房水处理材料、胡杨河供热分公司采暖期辅助药品采购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新疆    2025年10月15日
打印公告
招标推荐=锦龙电力乌尔禾区一三七团分公司锅炉房水处理材料、胡杨河供热分公司采暖期辅助药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xjsrzb【2025】-263)
项目所在地区:兵团,兵团七师
一、招标条件
本锦龙电力乌尔禾区一三七团分公司锅炉房水处理材料、胡杨河供热分公司采暖期辅助药品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预算单价(元):合计:12620元/吨,招标人为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保证冬季供暖生产正常,锦龙电力乌尔禾区一三七团分公司采购锅炉房水处理材料:氢氧化钠、工业盐;胡杨河供热分公司采购采暖期辅助药品:盐、片碱、磷酸三纳,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锦龙电力乌尔禾区一三七团分公司锅炉房水处理材料、胡杨河供热分公司采暖期辅助药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锦龙电力乌尔禾区一三七团分公司锅炉房水处理材料、胡杨河供热分公司采暖期辅助药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担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应的人员、技术、资金、服务相关方面能力;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
3、其他要求:
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供应商提供近三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供应商。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供应商。
5、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5日10时00分到2025年10月19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1、请于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19日(法定公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须按照招标公告填写好《报名登记表》,并携带报名表中要求的相应文件至我司领取谈判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办理报名手续,且领取谈判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本公司不接受未办理报名手续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与质疑。2、谈判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17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0日17时00分开标地点:奎屯市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uoxinzczb@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