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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类REITs业务(二期)牵头协调及销售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南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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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类REITs业务(二期)牵头协调及销售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类REITs业务(二期)牵头协调及销售机构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类REITs业务(二期)牵头协调及销售机构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CJZB2025-066
2.3发行主体: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4发行规模:申报发行金额不超过15亿元(含)人民币,具体发行金额以招标人实际使用需求及监管机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2.5最高限价:综合服务费(费率)最高限价为发行规模的0.3%/年。
2.6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协助、安排招标人完成类REITs项目的所有前期准备工作,统筹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及工作安排,定期及不定期组织项目会议;
(2)设计并与招标人商定类REITs项目的交易结构和申报、发行的整体方案,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方式等;
(3)履行销售机构及计划管理人职责,根据实际需求与第三方销售机构组建销售机构团队(如需),确保本次专项计划的顺利发行;
(4)牵头协调完成计划说明书等专项计划申报材料,并协助与主管部门沟通,取得无异议函;
(5)协助招标人进行销售路演,沟通相关投资者,尽可能降低发行成本;
(6)牵头协调完成本次专项计划销售工作,并负责余额包销,按时向发行人划款拨付;
(7)牵头协调完成本次专项计划存续期内本息兑付协调工作;
(8)牵头协调完成本次专项计划存续期内年报、中报(如需)协调披露等工作;
(9)积极参与或协调招标人发行的其他类型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企业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的销售工作,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沟通投资人参与投资、安排组织路演等工作;
(10)负责其他方面中标人应完成的工作。
2.7产品期限:不超过21年(含),可设置行权条款,根据产品实际情况及监管机构最终审批结果确定。
2.8收费期限:专项计划设立日起至第一个行权日止,无特殊情况专项计划设立日起至第一个行权日为三年。
2.9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2.10服务期限:自中标之日起至产品发行及清算完毕为止。
2.11服务标准:以保障招标人顺利发行类REITs项目为目的,设计产品方案,组织项目工作团队,制作申报材料,满足国家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组织销售机构进行市场询价,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合理,并尽可能降低发行成本,且余额包销。及时、准确、充分的完成申报材料及申报方案并主动反馈相关信息意见的回复。
2.12履约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证券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审批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资格、证券承销保荐资格及证券资产管理资格,提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
3.3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成立年度计算,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以上须提供书面承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
3.5其他要求:
3.5.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查询截图,截图需带有查询时间,且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专项查询(或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 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专项查询(或信息公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企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企业,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查询)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该网站上查询到的供应商可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查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招标人承担的责任应分别列明。
3.6.2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成员单位公章。
3.6.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负责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处理答疑及澄清相关事宜等问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
3.6.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特别说明外,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资质、证件、业绩、网页截图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均可以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
3.6.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 9 月 29 日至2025年 10 月 15 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8:00时(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获取。
4.2.1现场领取的,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2以电子邮件形式获取的,请发送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文件费转账证明(扫描件)及文件领取登记表(扫描件,须联系代理公司获取文档格式并填写内容)至邮箱(潜在投标单位发送邮件后,请电话告知代理机构),代理公司收到以上资料后,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项目招标文件。
4.2.3逾期送达或发送的资料将不予接受。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5年 10 月 21 日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uoxinzczb@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