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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告知云南省泸西畅途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度汽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云南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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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告知云南省泸西畅途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度汽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公告
(招标编号:2025-04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
一、招标条件本泸西畅途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度汽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元,招标人为泸西畅途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1.磋商条件:本项目“泸西畅途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度汽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经董事会决议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采购人为“泸西畅途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磋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磋商申请人提出磋商申请。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编号:立恒招字2025-049。
2.2项目概况根据《关于做好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有关工作的通知》(泸公车组发(2021)3号)文件,为规范我公司采购汽车定点维修服务选取流程,保障车辆正常运行,进行本次采购活动。
2.3项目地点:泸西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
(1)合同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服务优良的供应商决定下一年度是否续签合同。
(2)车辆单次维修服务期限:车辆常规保修、常用零部件维修不超过2天;车辆大修不超过5天。
2.5采购内容:入围3家公司负责对泸西畅途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新购的新能源汽车及名下所有车辆提供车辆维修服务、保养服务、救援服务、增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的机械故障维修、车身修复、电气系统维修涵盖汽车电子设备、照明系统、电池等故障的排查与修复、以及轮胎更换、四轮定位、汽车空调系统维修等常规保养和维修项目。车辆配件,提供原厂配件、品牌配件及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配件供客户选择,涵盖发动机零部件、车身外观件、内饰件、电子元件等汽车配件,确保配件质量可靠且适配车辆型号与规格(公司车辆明细表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汽车维修标准及报修人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合同段进行磋商。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本次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整改、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并提供下列材料: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资质要求:具备三类(含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独立法人,需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新注册企业成立不满1年的可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3.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资金的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缴款证明成立未满三个月的磋商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当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5磋商申请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磋商资格或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中国(云南)”网站(http://yncredit.yn.gov.cn)的失信惩戒名单、且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到的上述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磋商资格。
3.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3.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3.9风险预估及免责申明:该项目招采的入围单位仅能证明具有2025~2026年度为采购人修理名下车辆的权限,采购单位不承诺年度修理次数及修理费用金额达到入围单位的预期值。请潜在投标单位充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考虑磋商报价。
注: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了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标处理,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的责任。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09月3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领取磋商文件。
5.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00元,售后不退。
6.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单位,磋商保证金以电汇或网银或保险保函等非现金方式进行递交。采用电汇或网银方式的必须从磋商申请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注:不得以个人名义汇入)。
7.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14: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泸西县。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磋商时间及地点:
8.1磋商时间:2025年10月11日14:30时(北京时间)。
8.2磋商地点:泸西县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