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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磐安县交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7万吨沥青拌合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浙江    202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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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磐安县交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7万吨沥青拌合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公告
技有限公司年度计划,项目业主(即合同签订主体)为磐安县交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磐安县交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
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9310.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141.9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582.9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59.00平方米(设备用房、消防水池)。计容建筑面积约47291.93平方米。新建建筑单体:①综合楼,②厂房,③配电房、固废用房,④门卫、磅房,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道路、绿化景观等附属工程:采购装载机3辆、电子汽车衡2套等。建设地点:浙江省磐安县冷水镇。
2.2招标范围:根据批准的项目批准文件和规划要求,在满足项目使用功能的基础上,进行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专业专项设计、深化设计及后续设计配合等)、采购、施工及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本次招标控制价为5035万元。2.3工期:总工期8个月;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工期不超过21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
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指验收时发现的所有质量缺陷均整改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4质量要求: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设计深度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标准,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核批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浙江省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资质: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联合体投标的,
指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
b.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应由施工单位担任,项目负责人由
牵头单位人员委派;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
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
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
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5)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资料上的竣工时间或完工证明上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
牵头人提供)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造价不低于2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项目完工证明[无法提供竣工验收文件的则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项目完工证明(完工证明上注明项目规模,项目竣工验收时间等相关内容)],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建设
规模、项目特征等指标等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工程竣工验
收文件或项目完工证明;2、工程合同:3、业主证明材料;4、工程中标通知书。
(二)拟派主要人员
(1)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
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
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技术负责人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配备人数2个。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及1.4.4项情形。
(2)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
项目中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07月10日至2025年07月15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7月31日09:30。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5.3.2不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gstb123@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