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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九月项目&开封市汴东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智慧能源示范站(新曹路)光伏棚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南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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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九月项目&开封市汴东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智慧能源示范站(新曹路)光伏棚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HNZK-JT-2025-090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
一、招标条件
本开封市汴东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智慧能源示范站(新曹路)光伏棚改造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51.862618万元,招标人为开封市东基电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利用现有屋顶加固 1260 平方,新建光伏大棚 2000 平方(具体详见施工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开封市汴东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智慧能源示范站(新曹路)光伏棚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提供原件的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缴费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本公司缴纳社会保险(提供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查询清单为准,需社保部门盖章或网上查询网页截图,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6.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②)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以上查询内容均需提供查询截图,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2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24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于2025年 09月 22 日至 2025年 09 月 24 日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500 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5日09 时 30分递交方式:河南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09月25 日 09 时 30 分开标地点:河南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 -5531  
邮 箱:zczbgs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