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招邳州市建筑垃圾消纳场辅助生产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江苏 2025年9月16日
项目采招邳州市建筑垃圾消纳场辅助生产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PJZ20250822CGCS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
一、招标条件本邳州市建筑垃圾消纳场辅助生产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85万元,招标人为邳州市润丰城镇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邳州市建筑垃圾消纳场辅助生产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邳州市润丰城镇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采购内容及需求:邳州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占地60.05亩,一期建设约1.28万平方米(含综合管理楼约2000平方米),计划投资约8500万元。项目建成后处理规模30万吨/年(拆除垃圾20万吨/年、装修垃圾5万吨/年、工程垃圾5万吨/年),并增设废石破碎功能。
采购设备清单:
装卸料装载机:2辆
叉车:1辆
自卸汽车:2辆
挖掘机:1台(含液压锤破头、液压钳)
服务范围:包括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上牌、办理特种设备手续等全部内
容(详见磋商文件附件《采购需求》)。
2.2交货地点:邳州市建筑垃圾消纳场现场。
2.3实施周期:收到供货指令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交付。采购人可书面通知调整交货时间(提前不少于15天)。
2.4采购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6最高投标限价:285万元人民币(超过限价视为无效标)。
3.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3.1基本资格条件: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3)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特定资格要求:
(1)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唯一专项授权书(同一品牌仅限一个代理商);
(2)制造商投标需提供营业执照及有效《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投标需额外提供制造商授权文件。
3.3其他事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关联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采购(单位负责人相同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为本项目提供论证、设计、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
3.4信誉要求:
未被列入以下平台失信名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
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查询截止时间: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束前。
3.5项目负责人要求: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4.磋商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9月16日10:00至2025年9月24日17:00。
4.2获取方式:
现场领取(地址:江苏省邳州市)。电话需提交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转账备注:邳州垃圾消纳场辅助设备磋商文件费。
5.响应文件递交
5.1截止时间:2025年9月26日10时00分。
5.2递交地点:江苏省邳州市(逾期不予受理)。
5.3开标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书出席开标会,缺席视为默认结果。
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