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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天津市2025年泰达清洁能源集团电子标识器入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天津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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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天津市2025年泰达清洁能源集团电子标识器入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CRFQ2025090300004)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招标条件:本 2025年泰达清洁能源集团电子标识器入围公开招标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各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21.8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泰达滨海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采购电子标识器预计 21000 个,项目概况详见公告第七部分。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 年泰达清洁能源集团电子标识器入围公开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L1200005318004355)2025年泰达清洁能源集团电子标识器入围公开招标
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代理商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相应材料,包括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有效期内的经销商授权书。 
注: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2年01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日期或合同起始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业绩经验至少2项。同类项目指同类电子标识器的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或可体现合同起始时间的描述、双方盖章页等)复印件。注:业绩证明材料因模糊不清、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等原因无法判定的,不予认可。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报告中的结论无保留意见。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按照成立之日起算,提供之后的财务报告。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投标人须提供自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声明文本详见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 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物资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提供投标人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案件(提供复印件如无败诉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写书面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将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仅提供关键页,包含公共信用信息概览页、报告正文中包含行政处罚的内容页(如有时)附在投标文件中,但评审时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评审当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8.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打印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6日09时00分---2025年09月22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网上获取,详见公告第七部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送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4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天津市
招 标 人:天津泰达滨海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xm55@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