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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云南中医药大学食堂大宗食品及常用物资供应商招选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云南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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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云南中医药大学食堂大宗食品及常用物资供应商招选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2501288B020260)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本云南中医药大学食堂大宗食品及常用物资供应商招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公告正文,招标人为云南中医药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云南中医药大学食堂大宗食品及常用物资供应商招选项目(项目编号:ZZ2501288B020260),招标人为云南中医药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2.1项目名称:云南中医药大学食堂大宗食品及常用物资供应商招选项目
2.2招标范围:为规范云南中医药大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工作,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合理控制食材价格、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云南中医药大学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合格供应商,完成食堂大宗物资配送服务。标段划分及采购物资如下
注:本项目共设6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投标段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每个标段选取2家中标人,投标人仅可选择其中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具体要求等详见本公开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服务需求》。
2.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3年(即2025年9月21日至2028年9月20日止),服务期间招标人对中标人实行一年一考核,若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无条件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如所供货品有重大安全、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无条件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2.4服务地点:云南中医药大学呈贡校区、白塔校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供货时限要求:中标人必须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即:招标人报货次日(第二天,有其他时间要求的除外)将符合约定的食品各品种送达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并将送货单据交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6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服务需求”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3.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注:提供财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损益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须按《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赋验证码),或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出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的不良情况。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评审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审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
3.4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投标人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3.5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7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8投标人非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3.10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一般及以上级别的食品安全事故且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11特定资格要求:1、3标段:投标人为养殖屠宰单位的需提供有效的《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投标人为非养殖屠宰单位的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养殖屠宰单位的有效的《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2、4、5、6标段: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于2025年07月29日至2025年08月0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或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报名费用凭证发送至邮箱(邮件中须注明所投标段、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票开具专票(或普票)等信息)获取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售价:4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1.1本项目“2标段:米、面、油、5标段:鸡蛋、6标段:干货、调料、一次性用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1.2本项目“1标段:鲜猪肉、3标段:鲜牛肉、鲜鸡肉、4标段:冻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