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招标湖北武汉新城实验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HBYJCS2025003)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招标条件本武汉新城实验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5万元,招标人为武汉新城实验初级中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详见采购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武汉新城实验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武汉新城实验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中明函(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23日09时00分到2025年07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网络领取。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采购文件:报名书(见磋商公告附件)、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扫描件)(资料需加盖鲜章)(1)如现场领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递交至湖北(2)如需网络获取磋商文件,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于获取时间内(以邮箱显示收到的时间为准)将资料发送至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5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 湖北武汉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5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 湖北武汉市
1.采购人信息名称:武汉新城实验初级中学地址:武汉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xm55@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