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招标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第三实验学校食堂加工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广东 2025年7月22日
项目招标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第三实验学校食堂加工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
本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第三实验学校食堂加工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境外资金97.2万元,招标人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第三实验学校。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采购包预算金额:人民币972,000.00元;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采购包不允许分包: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09月01日至2026年8月31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采购包1(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第三实验学校食堂加工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采购包1(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第三实验学校食堂加工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或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城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10:73n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第三实验学校食堂加工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第三实验学校食堂加工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2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请供应商提供以上相应网页查询截图。[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对本项目服务的内容进行转包。: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23日09时00分到2025年07月29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3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惠州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3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惠州市
1.采购人信息名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第三实验学校地址:惠州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xm55@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