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推荐=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辽宁 2025年7月20日
招标推荐=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NLH202507180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
一、招标条件
本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面粉、大米、食用植物油、杂粮等;蔬菜、水果、奶类、水产品、畜禽肉、调味品、豆制类、配菜类、腌菜类、饮品、其他所需主副食(例如:火腿肠、方便面等)、日杂用品等食材及配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项目所采购内容相适应的商品经营能力(包括资金能力、合格稳定货源、供货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且拟用于本项目的投标货物必须是经正规渠道销售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质量检验的合格产品: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一经查证,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7、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名单内,打印查询页面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査询为准
8、投标单位不得具有食品安全生产或销售方面相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18日08时30分到2025年07月25日16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1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1日14时00分
七、其他
7.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地点:按招标人要求指定地点配送,
7.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学校满意度达到80%以上,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续签一年,最多续签2次。
7.3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产品生产销售要求,经采购方验收合格。
7.4质量标准:按国家相关产品质量保证标准执行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