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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山东郯城县中小学大宗食材优质供应商选定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山东    2025年7月20日
打印公告
招标推荐=山东郯城县中小学大宗食材优质供应商选定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LCZX202508002
2.采购项目名称:郯城县中小学(幼儿园)2025年大宗食材优质供应商选定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郯城县学校(包括幼儿园)2025 年大宗食材配送选定食材配送供货商项目;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6.本项目共划分 15 个标包: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2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相对应标包的各品类应在郯城县区域内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需提供自有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其中I、J、D、L包须具备冷冻和冷藏库房,不低于 100 立方米;P包须具有冷冻、冷藏库房及配送车辆,配送车辆不少于2辆,库房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固定经营场所须提供自有房产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租赁场所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明及付款证明(付款主体需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
2.3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如数、准时送到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由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第三方配送服务机构进行验收、分拣、抽检后,统一配送到相关学校。
2.4供货商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无招投标相关及食品安全相关的行政处罚记录的书面声明;(若后期查实存在以上问题供货商将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将进行追偿)
2.5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或免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保的近三个月内的证明(提供缴费凭证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证明);
2.6财务要求:提供 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关键页: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成立年限晚于该时间节点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提供的银行资信证明)。
2.7信用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 查询”平台(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7月21日08时30分至2025年7月25日17 时 30分,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制作为 PDF 文档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邮件命名: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所投标包,邮件内容须明确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查收。
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原件扫描件;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自拟,须含项目名称、所投标包;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备注: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前提交以上证明资料,逾期提交的视为不符合投标条件。
注:
(1)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审查为准。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包,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详见招标文件
五、开启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须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政策目标。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