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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信息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202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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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信息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GSF(ZB)-2025131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
一、招标条件本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选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选择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劳务分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选择项目
2.2招标内容及范围:本次招标针对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选择项目各类劳务工作分包,包括:回填、施工材料搬运、水钻打孔、力工等辅助工作;
2.3建设地点:延吉市;
2.4入围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6年12月31日:
2.5入围家数:3家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7维修质保期工程维修质保期为供气之日起两年。在质保期内,分包公司需承担约定范围内的维修责任。相关费用应由分包公司自行负担直到隐患彻底清除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4年的财务报表(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5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3年(2022年7月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吉林省延吉市)
4.3方式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费证明),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4售价:4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截止时间:2025年8月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吉林省延吉市。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