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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招标-为龙禹米业(盘锦)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件选任法律服务入围机构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辽宁    2025年7月20日
打印公告
信息招标-为龙禹米业(盘锦)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件选任法律服务入围机构
(招标编号:TYJZ-D-20250619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为龙禹米业(盘锦)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件选任法律服务入围机构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0万元,招标人为龙禹米业(盘锦)有限公司管理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鉴于本案涉及潜在强制清算、破产衍生诉讼,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破产法庭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指引(试行)》,龙禹米业(盘锦)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决定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选任本案强制清算、破产程序法律顾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具体服务事宜详见服务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为龙禹米业(盘锦)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件选任法律服务入围机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为龙禹米业(盘锦)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件选任法律服务入围机构)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项目负责人具有效期内三年以上《律师执业证》。
③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且年度检审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投标人如为律师事务所分所,须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总所)及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及提供律师事务所(总所)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不良记录:参选机构及机构人员与龙禹米业(盘锦)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无利益关系或其他影响公正独立的利害关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18日08时30分到2025年07月25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形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9日09时30分
七、其他
报名资料:报名供应商需将以下资料递送或发送至邮箱(需同时在邮件中备注联系人及其电话)。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项目负责人《律师执业证》。
5.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备注领取招标文件携带的材料留存备查,不予返还。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登记不具资格审核效力,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在项目评审时进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tbgs8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